竹溪县财政局建立五项激励机制

作者: 文章来源:调研股 更新时间:2009-12-9 14:24:00

 

为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制度体系,加强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财政执行力,切实增强和激发财政干部爱岗敬业的责任感和进取心,促进财政工作争先创优上台阶,特建立五项工作激励机制。
 
学习培训激励机制
 
一、鼓励财政干部自学提升学历。自学取得专科学历以奖代补1000元,取得本科学历以奖代补2000元,取得研究生学历以奖代补3000元。
二、鼓励财政干部参加统考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取得助理会计师以奖代补2000元;取得会计师以奖代补4000元;取得高级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以奖代补5000元(注:参加考试取得其它财政实用类专业技术资格比照执行)。
三、统一组织集中进行业务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两期,每期不少于30人,每次时间不少于20天,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实用会计业务、实用电脑技术、财政政策法规、财政监督管理等,培训食宿、资料等费用统一安排,对学习培训期间成绩优秀的优秀学员给予适当奖励。
 
评先表模激励机制
 
一、省市财政主管部门质化量化考核表彰。获得省厅(处、室)单项表彰的股室(所),奖励2000元,其中:1000元奖给股室(所)负责人。获得市局单项表彰的股室(所),奖励1500元,其中:700元奖给股室(所)负责人。获得省厅综合表彰的牵头股室(所)奖励2000元,其中:奖给牵头股室(所)负责人1000元。获得市局综合表彰的牵头股室(所),奖励1500元,其中:700元奖给牵头股室(所)负责人。
二、省、市、县工作表彰。获得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工作表彰的股室(所),按级次分别奖励2000,1500元,1000元。其中:分级次奖给股室(所)主要负责人1000元,700元,300元。获得省、市、县党委、政府表彰的先进工作者及优秀共产党员分别奖励400元、300元、200元。
三、局党委综合考核表彰。局机关股室(局、办)和乡镇财经所年度综合考核获得一等奖的奖励3000元,其中:奖主要负责人1000元;获得二等奖的,奖励2000元,其中:奖主要负责人700元;获得三等奖的,奖1500元,其中:奖主要负责人500元,未进入奖励层次的不予奖励。
四、获得省、市、县党委、政府及省、市、县财政部门表彰的各类先进个人,局党委将分期分批组织外出考察学习,并给予适当的考察学习补助,此项激励措施各类先进不重复享用。
五、单项工作同时获得省市县表彰的,以最高层次计奖,不重复计奖。
 
参加活动激励机制
 
一、参加省厅组织开展的各类竞赛、比赛活动,获得第一名奖3000元,第二名奖2000元,第三名奖1500元,未获得名次的参与者每人奖500元。
二、参加市局组织的各类竞赛、比赛活动,获第一名的奖2000元,第二名奖1500元,第三名奖1000元,未获得名次的参与者每人奖300元。
三、参加县上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获得一等奖的奖励1500元,获得二等奖的奖励1000元,获得三等的奖励500元,未获得名次的参与者每人奖200元。
四、参加局党委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根据各类活动具体情况评比表彰。
 
区域差别补助机制
 
局党委按照保障工作运行,稳定南部山区财政干部队伍,促进财政工作平衡发展的原则,实行区域差别补助政策。
一、对沿305省道的蒋家堰、中峰、龙坝、城关、水坪、县河六个乡镇财经所干部职工,保持现行津补贴和公用补贴标准不变。
二、对鄂坪、汇湾、泉溪、天宝、新洲、兵营六个财经所干部职工,在现行统一的津补贴和公用补贴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边远山区事业补助1200元。
三、对丰溪、桃源、向坝三个财经所干部职工,在现行津补贴和公用补贴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边远山区事业补助1800元。
 
调研宣传奖励机制
 
一、国家、省、市党报(党刊)采用稿件奖励。字数在800字以上的分别奖1000元、800元、600元。200-800字的分别奖800元、600元、400元。200字以下分别奖600元、400元、200元,获奖征文比照奖励。
二、国家、省、市财政主流媒体采用稿件奖励。字数在800字以上的分别奖800元、600元、400元。200-800字的分别奖600元、400元、200元。200字以下分别奖400元、200元、100元,获奖征文比照奖励。
三、县内主流媒体采用稿件奖励。字数在800以上的奖励100元(注:头版头条及理论调研文章),800字以下的一律按篇(条)奖20元。获奖征文比照奖励。
四、其它非主流媒体采用稿件奖励。被其它报刊采用财政工作内容的稿件依国家、省、市级别分别奖100元、60元、20元。网络媒体用稿一律奖20元。为突出县局局域网特色,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县局局域网平台作用,促进县局局域网信息快捷更新,对县局局域网采用稿件单独考核。
五、媒体范围界定
(一)党报党刊。1、国家级:人民日报。2、省级:湖北日报。3、市级:十堰日报、《十堰通讯》、《十堰经济》。
(二)财政主流媒体。1、国家级:中国财经报、《中国财政》、《财务与会计》、《财政研究》、《财政监督》、《中国财政信息资料》。2、省级:《财政与发展》、《财会月刊》、《调研动态》、《湖北财政信息》。3、市级:《十堰财会》、《十堰财政信息》。
(三)县内媒体。1、《今日竹溪》、《理论与学习》、《领导参考》、两办信息、竹溪财政信息、竹溪电视台(竹溪广播电台)、竹溪政务网,县财政局局域网。
(四)信息调研激励机制只适用于财政系统在编在岗在职人员。本系统干部职工采写的与财政工作无关的不计奖。多名作者联合署名不重复计奖。调研股要积极组织财政系统内各个方面的人员积极参与调研宣传工作,努力提高调研宣传质量,调研宣传奖励机制对调研股实行单独考核。
上述五项激励机制从2009年6月起执行,县财政局原出台的相关激励奖励(待遇)类文件同时废止。
 
  

OO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文章录入:夏昌琼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IE6.0以上浏览器

设计制作:竹溪县财政局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719)2723998   邮政编码:442300 邮箱:zxczj123@163.com